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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房产律师 >> 新闻动态 >> 律师质疑:上海市房管局无权更改房地产限购政策

    律师质疑:上海市房管局无权更改房地产限购政策

    [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上海房产律师] [日期:12-30-23]

    上海房地产律师质疑:上海市房管局无权更改限购政策

    近日,上海房管局有关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则表示,本市限购后持长期居住证连续满3年的家庭和本市户籍居民一样已有一套住房的,可以再买一套房。此言一出,舆论哗然,大家皆表示,上海限购令开始松绑。

    上海房地产律师陈如波认为关于居住证满三年可购二套房的精神与限购令政策自相矛盾,上海市房管局的这一表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其无权更改限购政策。

    2011年2月1日上海出台的《关于本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1〕6号)明确规定,对于上海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供一年以上在沪缴纳个税或社保证明的非上海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以及不能提供在沪纳税或社保证明的非户籍居民,均暂停在上海向其售房。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文字解释上海户籍居民家庭的概念,更没有明确指明持有居住证满三年的外地户籍居民可享受本地户籍居民同等购房资质,可以购买两套住房。

    陈如波律师认为,纵观规定全文找不到任何上海市房管局有关人士所称的楼市限购政策制定之初就已经明确外地户籍居民持长期居住证满三年,可购买两套住房这一规定或依据。很显然,上海市房管局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无权更改上海市政府关于本市限购令政策即(沪府办发〔2011〕6号),更无权对该文件作任何扩大性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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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字:律师质疑:上海市房管局无权更改房地产限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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